【导读】:在准备德国签证材料的时候需注意,申请人必须在北京审核部提交材料,申请人通过了审核面谈,签证材料将直接转到签证处办理签证,如果没有通过面谈,则退还给本人。
一、签证申请人须知:在线咨询>>>>
1、通过审核面试并获得证书的一般中国境内申请人,不论是否属于北京使馆辖区,均须在北京审核部递交简化留学签证申请。签证材料请不要邮寄,丢失后果自负。如果本人无法亲自递交,可委托他人代交。
2、如果(除审核证书外的其他)签证申请材料齐全,也可以在参加审核面谈当天递交签证申请。申请人通过了审核面谈,签证材料将直接转到签证处办理签证。如果没有通过面谈,则退还给本人。
3、签证受理后,审核部会将留学签证申请材料转交至相关的德国驻华使、领馆签证处。签证办理进程和签证结果审核部均不负责查询。
二、申请留学签证所需材料*
1. 认真填写的签证申请表三份(RK 1200)
2. 四张2寸白色背景的近期证件照(三张贴在签证申请表上,一张背后用拼音注明姓名)
3. 申请人本人的护照(至少还有六个月的有效期,最后页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4. 入学通知书,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a) 德国大学入学通知书Zulassungsbescheid(入学日期距离递交日至少六周以上)
b) 德国语言学校的语言班入学通知书(至少三个月,每周不低于20学时,开课日期距离递交日期至少六周以上)和该语言班至少三个月的交费证明。[SITESERVER_PAGE]
5. 资金证明,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a) 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银行帐户上存有一学年至少为8240欧元的存款证明。
b) 由一位居住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人,出具的不限金额数的经济担保书或不可撤回的银行担保。此担保须包括德国居留法第66-68条中提到的各种费用(交通和其他旅费、管理费、必要的官方陪同费、用于维持生活的公共资金,包括提供住房和可能需要的医疗和护理等费用)
6. 出具在德国逗留期间保险额为三万欧元的境外旅游医疗保险证明(Reisekrankenversicherung)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保险证明的开始时间可以按签证申请表的第23项,申请入境的开始时间起算;并且该保险已经足额缴纳保险费用)。
7. 一般中国境内的申请人须递交审核证书复印件两份,本人亲笔签名的签证补充声明原件一份。(可以从使馆网站上下载)
三、签证费:
1、一般中国境内申请人的审核费中已经包括一次签证费,不需要另外支付。
2、审核部将不退还审核费中所含的首次签证费。
3、不属于第一次通过审核部递交的签证申请,需付签证费,按照浮动汇率以人民币现金支付。我要马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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