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英国驻华大使馆获悉,英国内政部国务大臣、下院议员托尼・麦克纳尔蒂今天宣布了一项针对赴英停留超过6个月以上人员的新入境许可要求。从2005年11月13日开始,所有希望赴英居住超过6个月以上的非欧洲经济区(EEA)成员国的公民,在旅行前需从英国外交代表机构获得入境许可。EEA国家包括欧盟所有成员国和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
一旦获得入境许可,申请者一次付费85英镑,就可在规定时期内停留在英国,而不必继续申请居住许可证(除非他们希望改变或延长停留时间)。英国驻华大使馆特别指出,实施该法规与伦敦遭遇恐怖袭击并没有关系,而是两年前推行的移民管制改革的第二个阶段。
据悉,新入境许可计划将在两年时间内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于2003年11月13日开始实施,范围包括美国、加拿大、南非、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香港、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10个国家和地区。此外,英国海外侨民以及在英国无居留权的其他英国侨民可以继续赴英旅行,而不必办理入境许可和入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