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永久公民,申请期时不在海外工作或学习
• 在该学术年度未接受其他奖学金或资助
• 已经获得英国高等教育机构认可的学士学位
• 英语要求IELTS (学术类) 总分不低于6.5分,单项不低于6分
• 处于事业中期(申请时至少已有3年工作经验)有管理和决策职责:来自政府,国有,私营企业,非政府组织等均可申请
• 目前不能是英国外交与联邦事务部、英国使领馆文化教育处以及志奋领奖学金计划的任何合作伙伴或直接关联组织的员工或员工直系家属。
具备以下志奋领资质:
• 有抱负、有魄力
• 有领导潜力
• 愿致力于组织变革和发展
• 具有灵活性与适应性
• 具有革新精神与创造力
• 具有快速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的能力
申请人来自以下领域将被优先考虑:
• 公共政策
• 司法/法律
• 经济/金融
• 贸易/商业
• 科技
• 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 能源与气候变化
• 媒体
• 社会发展(医疗卫生/教育政策/人权/司法改革)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一式五份,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每一份材料应包括以下文件:
• 填写完整的2008/09志奋领申请表
• 两封推荐表(一封学术方面,一封工作方面)。
• 一份IELTS考试成绩单的复印件(请注意所有五份材料中都只需要成绩单复印件)。成绩总分不低于6.5分,单项不低于6分。IELTS成绩为此项奖学金选拔的一个必要条件。建议申请人将IELTS成绩与Chev/1申请表同时递交,以便于以后的申请程序。如果申请人不能在截止日期2007年9月28日之前提交成绩单,请出示书面证据证明该申请人将于2007年10月14日前参加考试。所有的申请人必须本人报名IELTS考试。具体考试详情请参照考试信息。
• 一套所有高等教育学历和成绩单的复印件,不须附有英文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