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与共和党皆有参议员在上周内向参议院提出议案,建议让留学美国、毕业后找到工作的国际学生可以直接申办绿卡,让科技公司可以更方便地雇用外国人才。此消息一出,许多国际留学生纷纷表示支持。
在2008年之前,美国移民局规定留学生在校时不得在校外工作,而毕业后两个月内必须离境,除非在毕业前申请一种叫做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的身分,才能延续留在美国境内权利,并可以合法找工作;若在有效期间一年内找到工作,就可申办H1B工作签证,合法留在美国上班,不过H1B签证也需要定期重新申请。
2007年从休斯敦大学毕业的刘姓学生表示,虽然这种流程听起来合理,但大部分公司都不想要经过繁复申请手续才能雇用员工,留学生的工作权利其实仍然大受打压。相较之下,理工科留学生在石化业发达的德州较容易找到工作。已从莱斯大学毕业、并在某大石油公司上班的罗小姐就表示,她的公司就有“外籍人员中,只帮工程师办H1B”的原则。
移民局2008年初又更改规定,延长OPT签证时效、让OPT与H1B两种身分的衔接更顺利,但却要求留学生们必须在OPT启用的三个月内找到工作,否则仍必须离境,令留学生的压力更大。准备在2008年暑假毕业的李姓学生就说,本来还想念完研究所,先好好玩一个月再开始找工作,现在他必须在毕业前开始找出路,否则将面临被强制遣返。
对国会将审议是否“找到工作就可申请绿卡”,留学生们都表示,不管他们有没有长期留在美国生活的打算,申请到绿卡至少就不会在公司里被瞧不起,也不必每隔几年就重新申请一次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