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12月13日正式公告,由于更换细则尚未出台,永久绿卡作废的日期未定,永久绿卡仍然有效。详细更换日期和办理细节,有待移民局下一步的通知。
根据美国移民局8月22日的公告要求,于1977年至1989年8月间签发的永久性绿卡(即无有效期绿卡,I-551),必须更换为现行的10年有效期绿卡。根据要求,大约75万永久绿卡持有人,必须在移民局宣布作废日起的120天或4个月内进行更换,并重新打印指模、更新个人信息,更换费用约370美元。
自绿卡更换案在《联邦公告(Federal Register)》公布并自9月21日征集意见以来,移民局正在考虑已收到的298条公众意见。移民局表示,将在参考公众意见和建议后,制订绿卡更换细则。
由于美国移民局现在还不清楚何时才能完成研究,也不清楚何时才能出台最后细则,因此永久性绿卡持有人可以办理更换,但移民局不作更换要求。法规细则一旦出台,移民局将及时公告具体的申请递交期限和永久绿卡作废日期,以确保申请人在旧卡作废前能收到新卡。
移民局声称此举旨在加强国土安全,但该案遭到人权组织的强烈反对,不少人认为这是强迫移民自我暴露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