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消息:美国《侨报》11月3日刊发评论文章指出,中国教育部要求公派出国的留学研究生学成后回国服务两年,如不遵守协议,则须偿还所有资助费用,并支付30%的违约金,出台这一政策根本原因出在留学生的价值观上,很多人把个人发展看得比对国家的责任重要,中国留学生须重新厘清个人奋斗。原文摘录如下:
中国教育部近日印发《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公派出国的留学研究生学成后回国服务两年,如不遵守协议,则须偿还所有资助费用,并支付30%的违约金。
这让人感到尴尬。单从市场交易的角度来看,政府与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之间的关系是民事契约关系, 公派留学生既然接受了政府资助,就有义务在学成之后回国服务,这个道理说得通。但这个道理被教育部如此郑重其事地写进文件,并辅之以严厉的罚则,是否表明当局小瞧了留学生呢?
笔者希望是这样。但遗憾的是,事实刚好相反, 教育部此举是出于无奈。统计显示,从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至2006年底,中国的出国留学总人数达106万,而归国者只有27.5万。不归国的人中,自然有不少是公派。
留学生们每谈及此问题,通常会习惯性地归咎于中国国内条件不好,政策不够优惠。的确,在中国的经济社会各方面赶上西方之前,国内的“条件”是不算好。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因为国内的条件还不够好,才更需要学业有成的精英们回国一起努力。
依笔者看,根本原因出在留学生的价值观上,很多人把个人发展看得比对国家的责任重要。这种价值取向意味着, 中国人节衣缩食,耗费大量教育资源培育出的人才,最后竟像熟透了的苹果,自动落入发达国家囊中――中国社科院不久前发表的《2007年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说,中国是全球人才外流最严重的国家。
长远来看,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中国和发达国家间会出现“马太效应”:发达国家因为富裕而吸引更多人才, 就越来越发达;而中国则长期处于“失血”状态。
中国大众笃信一个被亚当・斯密描述过的“定律”:每个人只须为自己谋利,便会使整个社会受益。因此,当一个国家的民众越是为个人利益奋斗, 这个国家便会发展得越好。但精英们无所顾忌地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结果, 很可能是国家利益最小化。
以此新规定为例,教育部如果到海外对违约学生一一起诉,成本就足以使诉讼变得毫无意义。反过来, 若多数留学生能像先辈那样为中华之崛起而归国, 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或许中国到了一个需要从总体上反思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时候了。个人奋斗是重要的, 否则社会没有活力,民族难以振兴,但个人奋斗须处于爱国主义价值观之下,精英们首先应把国家民族的利益置于首位。单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对民族复兴恐有百害而无一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