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留学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有合法的身份证件,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提供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提供就读学校开出的学习期内所需学杂费、生活费的证明材料,还要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资产抵、质押或具有代偿能力并承担连带责任的第三方借款人(一般为借款人父母),并且借款人已拥有受教育人所需的一定比例的费用,同时落实贷款人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提供质押物的相关证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