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10月31日在此间续签了两国政府间《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的协议》,协议中增加了学历学位框架方面的内容。
该协议始签于2003年10月,并于2006年10月到期。本次续签协议在原协议基础上增加了对澳大利亚学历学位框架定期审核的内容,包括澳大利亚学历学位框架中可作为续读学士学位课程基础的两年全日制准学位、专业博士和高等博士学位。
根据续签协议,中方允许持有官方认可的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准学士学位证书者申请攻读中国学士学位;持有官方认可的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研究生证书和文凭者申请攻读中国硕士学位。此次协议还引入了争端解决机制。
该协议旨在促进中澳两国对高等教育学位、学历的互认,以便学生到对方国家高等教育机构继续学业。协议适用于中国政府承认的拥有学位授予权的所有中国高等教育及研究机构、澳大利亚学历框架指定的拥有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授予权的所有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机构。
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章均赛和澳大利亚联邦教育科学与培训部秘书长莉莎・保罗代表两国政府续签了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