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务律师(Solicitor),属于初级律师,负责直接接触和处理客户的法律事务,进行大量的取证和法律文书的书写和准备工作,但是不能出庭辩护。
在英国如果想成为一个律师,最初的起步阶段必须通过两道台阶。第一是“法律学历”台阶,第二是“职业培训”台阶。“学历台阶”是指你的第一学位是法律专业。如果不是,则必须修到法律研究生证书或是通过一个称之为“Com-mon Professional Examination(CPE)”的考试。通过了这些第一关的考试,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继续朝着律师梦进发了。首先,你(考试成绩)必须是以“荣誉学位”二等或以上毕业的(二等是最低要求),这就意味着那些勉强过关的“差生”在此一阶段就将被淘汰出律师行列。其次,在第一阶段,所有人都必须修过以下被称之为“基本课程”的7门课,即:衡平法,合同法,侵权法,物权法,刑法,公法(宪法和行政法)和欧盟法。
之后均要参加由事务律师公会组织的为期一年的法律事务课程。该课程主要是提供法律事务方面的训练。主要是实体法、程序法以及法律实践等方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法律实务课程中,大约有1/4的课程时间用于诸如起草文件、会见、谈判、辩论和法律调查等方面的培训。通过法律事务考试后,这些未来的事务律师还必须进行为期两年的实习。把实习作为取得事务律师资格的一个必要条件始终是英国事务律师培养制度的重要特色。
未取得学位的人也可以申请成为事务律师,但条件更为严格。除完成普通业务课程和法律事务课程,并通关相关考试外,申请人还必须进行为期5年的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