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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日子

https://www.wiseway.com.cn 发表于:09-04-22 13:37:23 浏览: 10429 来源:
    当我从哥伦比亚大学(以下简称“哥大”)毕业后,别人总问我当初为什么选择出国读书。对我来说,出国是为了经历一些文化差异,让我们更了解世界;为了体味一些背井离乡的苦楚,让我们更快地成长;为了遭遇一些误解歧视,让我们更爱国、更奋进;为了看到一些比我们美好的东西,让我们更明白自省;为了发现一些比我们灰暗的东西,让我们更懂得珍惜;为了选择一些不确定性,让我们更知道尝试与创新;为了获取一些丰富的资源,让我们更有机会回馈社会。总而言之,一切似乎都是为了让我们变得更有能力承载与成就自己的梦想。

  不去经历,我们无法预知自己会得到或失去些什么。两年的哥大学习生活,让我真切体会到了常春藤盟校的魅力,那是一段永远不会从记忆中消失的青春记忆。

  奥巴马的来电

  Jeremy是我所学的“领导力”这门课的同学,他是一个性格外向、能言善辩的人。我和他在一个学习小组。“领导力”这门课的教授问我们,如果做一个领导,自己最大的弱点是什么?Jeremy说他最大的问题就是太喜欢发表观点,很多时候不给别人说话的机会,他认为这样很不好,说一定要努力改掉它。我欣赏他的直率,我喜欢简单直接的人,因为我相信“simple but effective”(简单却有效)这个说法。

  “领导力”这门课要求每个人用一学期的时间发起一个项目,并在学期结束前夕阐述这个项目的进展情况。Jeremy是奥巴马的粉丝,那时的奥巴马还是总统候选人。Jeremy成立了个小的基金,为奥巴马的竞选筹款。一个学期下来,他组织成立的这个基金筹到了近一万美金。

  一个特别的周日,发生了一件特别的、会让我记一辈子的事情。那天是美国的超级星期日,就是Super Bowl比赛的日子。Super Bowl翻译过来是“超级碗”的意思,是美国国家橄榄球大联盟冠军总决赛的代名词。这是美国每年最大的体育盛事,周日举行。这一天很多人都会守在电视机前观看比赛,用“万人空巷”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

  我们一堆好朋友聚在Jeremy家一起看比赛。大家正吃着比萨,喝着可乐,尖叫着看比赛,Jeremy的电话响了,还是个未知号码。朋友都骂他的电话扫兴,让他别接,说影响看比赛。Jeremy开玩笑说,他就是想知道谁居然能抵挡Super Bowl的诱惑,而给他打电话,于是接了电话。

  “你好,是Jeremy吧?”

  “是,请问你是……”

  “我是奥巴马。”

  “什么?!”Jeremy尖叫了一声,所有人都被他吓得安静了下来。  

  “等一下,等一下,你是那个奥巴马吗?”

  “嗯,是的,我是那个奥巴马,我知道你为我所做的事情。我打电话是想说声谢谢。”

  Jeremy,一个总是滔滔不绝的话唠,在那一刻失语了。

  停了片刻,电话那边的奥巴马打破了沉默:“谢谢你为我做的。希望在以后的人生旅途中,你都能为你想做的事情认真地坚持……”

  在美国,在哥大,在Jeremy家,我深刻地理解了“there can be miracles when you believe”这句话的含义了。只要你相信,奇迹就有可能出现,而美国似乎是一个更容易让人感到奇迹存在的地方。

  竞选进入学生会

  刚到哥大不久,就看到哥大的中国学生会和我所在的国际公共关系系的学生会都在换届招人。很多中国同学都报名参加了中国学生会的竞选。当时我的脑子里闪现出了那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话,我觉得大家都想要的,我就别争了,于是决定不参加中国学生会的竞选。

  我的性格是不喜欢与别人争,从来不和别人比,只会自己和自己比。我觉得,既然飞越重洋,大老远地跑到美国来学习,那就应该更多地去接触和感受不同的文化,体会和经历不同的生活,这样才算没有白来一趟。我是个喜欢挑战、热爱体验、关注过程的人,于是我决定报名竞选国际公共关系系的学生会。

  这个学生会的成员基本都是美国人。我们先要提交一份竞选宣言,同时附上自己的简历。过了一周,我被通知说可以参加现场竞选了。在我们系的大礼堂里,14个最终确认的候选人依次上台发表竞选演讲,然后由全体同学投票选举。竞选当天,学生会主席告诉我说,我是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递交了竞选宣言的中国人,听得我心里还挺不是滋味儿的。

  在发表竞选演讲时我说:“我们的学生会里大多数都是美国同学,国际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没有被充分听取。如果我当选了,我将努力多为国际学生做些事情,希望可以让大家更多地听到国际学生,尤其是中国学生的声音。”

  我还说了很多如果当选后想具体做的事情。例如,美国学校在开学前几个月,都会有一个open house活动,就是邀请已经拿到录取通知的人来学校和系里了解情况。因为有的被录取者可能拿到了不止一所学校的录取通知,这样的open house活动就是为了让他们坚定来这所学校读书的信心。而国际学生不太可能专程跑到美国来参加open house,所以我在竞选时谈了该如何为国际学生创造更多远程了解院系信息的途径的问题。

  另外,国际学生背井离乡,很多人初到美国会不适应,因为语言不通,文化习惯不同,经常会想家,我便谈了如何帮助国际学生更快、更好地适应哥大生活的问题。

  最后我说,如果当选,我的目标是通过学生会和大家共同的努力,让同学们能感受到家的温暖。我引用了《西雅图不眠夜》里的一句话来描述我渴望看到的大家毕业后对哥大的感受:It was like coming home, only to no home I’d ever known. (一段独特的、家一般的感觉)。

  我的演讲结束时,台下掌声雷动,很多同学都站起来为我鼓掌,还伴随着尖叫和欢呼声。那一刻,我感觉很自豪。投票结果出来了,我以最高票数入选学生会。

  哥大的教授有点酷

  哥大的学术氛围特别好,绝大多数教授都很敬业,热爱自己的研究领域,热爱在讲台上与学生互动分享,热爱课下与学生交流。在这里,你不会感觉他们是高高在上的教授,就算是诺贝尔奖得主,也很谦和,没有架子。你时不时地就会听到教授间的各执己见,或学生对老师观点的挑战质疑,而这一切都是善意的和积极的,让大家看到了哥大“有容乃大”的风范。

  教“国际资本市场”的教授Robb是一个戴着眼镜、瘦瘦的、看上去很文弱的人。直到有一天收到他群发的一封信,我才意识到他为捍卫自己坚持的学术立场,所显示出的执着无谓的学术品格。

  那是个周二,他的课是晚上六点十分。大概下午两点多的时候,所有选他课的同学都收到了他发出的一封长信,大致内容是:一直以来,他不会因为学生偷懒不去听他讲课而生气,不会因为学生认为他讲得不好不去听课而生气,不会因为学生有工作或生活安排不去听课而生气,但是,如果当天晚上学生要旷他的课而选择去听另一位教授讲座的话,他会比较难过。因为他认为那个教授的理论是错误的,那位教授刚出的书会误导很多人。在这封信中,从头到尾Robb并没有对那位教授进行人身攻击,只是从学术的角度给出了明晰详尽的论据,证明自己的论点。

  Robb还是我见过的对学生最负责的老师之一。他的课在我们系最受欢迎,尽管每学期他都开课,但是每回都是一开始选课就很快报满了。如果有没报上名的学生求助于他本人,他会主动和选课注册处的老师联系,尽量让学生能选上他的课。

  他每周二来给我们上课时,都拉着一个拉杆箱,里面装满了打印的课堂讲义。其实按哥大的惯例,我们应该在上每节课前,从网上的课程系统里把老师的讲义打印下来带着,但Robb担心我们忘了打印,于是每次都打印好带到课堂上发给我们。

  Robb还会主动帮我们介绍工作。由于他在华尔街和投资业界都很有名,因而通常可以知道一些职位信息。他会主动将这些信息告诉我们,并催促我们把简历发给他,然后热心帮我们推荐。

  哥大之所以对得起“常春藤’这个称号,就是因为有很多像Robb这样的好教授。他们用深厚的学术底蕴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征服了学生,传承着哥大两百多年来的文化精髓。

  大学自习室的群魔乱舞

  别以为世界顶尖名校的学生个个都是对自己要求严格的好学生,其实我们都是普通人,骨子里有很多共性的东西,哥大、哈佛等常春藤盟校的学生也同样是考前抱佛脚熬夜学习的。可能很多人都听过,哈佛大学有个传统,就是期末考试前,一些同学为了缓解学习的紧张压力,会半夜在哈佛广场裸奔。哥大虽没有这样的传统,可也有缓解压力的独特方式。

  记得有个期末,我在学校的主图书馆复习考试。到了夜里12点,图书馆里还都坐得满满当当的,我在的那一层,几百个人一同上自习,一眼望过去很壮观。这时候,忽然有一个同学站到桌子上大喊:“学得太累了,让我们共同来放松一下,唱个歌、跳个舞再继续学吧。”当时大家的响应程度让我感到意外,基本上所有的人都把书本扔到一边,站到了凳子上或者桌子上,唱啊跳啊,各种声音、各种舞姿混作一团。身为其中的一员,我的那种兴奋和放松很难形容、很尽兴,不必担心有人进来阻止,不用害怕没有共鸣。大概十分钟后,大家又恢复到平静又紧张的复习中,就如同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

  在美国学习的一个明显的感觉就是,这里的学生会学更会玩。大家的习惯是,每周四晚上一起到酒吧里谈天说地,周末一起出游,周日晚上回到学校赶周一要交的作业。他们很喜欢户外活动,喜欢晒太阳。哥大的图书馆前被称为“陆地海滩”,刚有点儿太阳,就已经有很多人在图书馆前的空地台阶上晒太阳了。如果你看到穿着三点式在图书馆前晒太阳的人,千万别感到惊讶,因为你还会看到有人在图书馆前只有几平方米大的草地上,不辞辛劳地搭上帐篷,摆上餐具,铺上毯子,开始野炊。

  保持生活的平衡很重要,学的时候想着玩儿,玩的时候想着学,是很痛苦的事情。很多美国人在这两方面做得挺好,他们既知道努力工作,又懂得好好享受生活。

  你的梦想你做主

  美国是一个值得去看看的地方,只是要想清楚什么时间、以何种方式去看。想起了多年前热播的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开头的那两句话:If you love him, bring him to New York, for it’s heaven. If you hate him, bring him to New York, for it’s hell。

  哥大、纽约、美国,到底意味着什么?究竟能给人们带来什么?对每个人来说,答案都不一样,甚至可能是截然相反的。好与坏同在、天堂与地狱并存,也许这才是人生的本质吧。别人的经历只是我们的参考,人生的道路一定得由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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