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签证审理不同于其他国家,而是通过面谈获得结果,因此申请人的面谈表现是决定成功的关键因素,如何能够使申请人在签证官面前有最完美、最自然、最成功的表现,取决于以下四个要素:
和签证官对话内容的有效合理性:
签证官会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问题:
1)人生方向:包含目前的学历、工作、家庭背景、个人喜好、在美国的留学计划、未来的职业规划等内容。通过这些问题,签证官可以推断出来根据你目前的背景,你是否制定了合理、有效的学习计划(包括你选择的学校和专业是否和你的学历背景、工作背景合理、一致),你是否具备完成在美学业的能力,你未来的就业方向是否和学习计划一致, 以决定你是否是一个真正的学生,是否是一个精心研究自己的学习计划的申请人,是否是一个对自己负责的申请人。
2)语言:你是否真正为赴美留学做了语言上的准备;因此公司要求所有的申请人在面谈前具备某项英语能力的成绩证明,如TOFEL or IELTS or GMAT(如申请MBA) 或 GRE。即使考试成绩并不一定很好、很理想,甚至考的很低,但能够在面谈时向签证官证明你已参加过这类考试;虽然考的不好,但会使签证官认为你确实真实地为留学美国做出了与学习目的一致的相关准备;虽然考的不好,但到美国后先学习语言是合理的。如果没参加这类考试,而只想到美国再学,会使签证官怀疑你平常并不是认真并喜欢学习的人,你可能只不过是对美国国家感兴趣,这可是致命的移民倾向啊!!
3)资金:你的家庭是否具备支付赴美留学所需学费和生活费的资金支持能力和合理的资金来源,并且要证明你的家庭在支付你的留学费用之外还仍有大量剩余(即你赴美留学是否影响其他家庭成员的日常消费支出),以证明你出国留学既要对自身合理,又要对家庭合理。
以上三大要素的目的都是为了影响签证官,使其对申请人形成良好的感性认识,在此基础上,通过审阅书面材料再加以理性的验证。申请人在面签时要携带必备的材料(如I20表及通知书,足够的资金及资金来源等),但是这些材料并不一定会有机会呈给签证官看。因为,你的面谈表现通常会产生如下三种结果:
1.如果签证官对你的面谈表现很满意,会在不看书面材料的基础上直接给你签证;
2.如果签证官对你的个人面谈表现非常不满意,会在不看材料的基础上直接拒绝你的申请;
3.如果签证官对你的个人面谈表现比较满意想发放给你签证,但又对你怀有不太确定的因素希望借助书面材料得到确认时,签证官才会看书面材料,而通过审阅材料将其持有的疑惑排除后,则通常仍会发放签证;反之,则拒签。
尽管会出现以上三种结果,我们仍然要做最充分的准备,保证材料的完整、合理及大量性。申请人要携带两部分签证材料,一部分为必要的材料(签证必须材料);另外一部分为陪衬材料(指额外的,如个人作品、荣誉证书等,给签证官造成视觉上的冲击。),因为充分的准备也会给申请人增加自信,让你在签证官面前的表现更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