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驻北京大使馆签证处发布通知―请查看签证处2008年2月、3月及4月有哪些工作日对外关闭。
请注意美国驻北京大使馆签证处将于下列工作日对外关闭。详情请见下面的具体安排:
2 月22日(周五)― 全天关闭,届时将无法提供任何与签证有关的服务, 解答美国公民提出的签证问题除外。
3月12日(周三)― 全天关闭, 届时将无法提供任何与签证有关的服务,包括解答美国公民提出的签证问题。
3月21日(周五)― 全天关闭, 届时将无法提供任何与签证有关的服务,包括解答美国公民提出的签证问题。
4 月4日(周五)―全天关闭,届时将无法提供任何与签证有关的服务, 包括解答美国公民提出的签证问题。
4 月24日(周四)―全天关闭,届时将无法提供任何与签证有关的服务。
有关DS-156电子签证表的新要求―请将您的签证申请费收据用透明胶带粘贴于打印出来的表格的最后一页.
非移民签证申请人现在将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并打印出来后,必须将其申请费收据粘贴于表格的最后一页上。请注意粘贴收据时不要将条形码区域遮挡住,另外请勿用订书钉或胶水(胶棒)粘贴收据。请点击这里查看表格最后一页的样本。申请人递交的申请表最后一页必须符合样本的格式。感谢大家的合作!
美国非移民签证申请费将从2008年1月11日起从人民币969元降至943元
由于美元和人民币之间汇率的变化, 美国非移民签证申请费将从2008年1月11日(周五)起从人民币969元降至人民币943元。
美国签证申请费将于2008年1月1日上调
从2008年1月1日起, 美国非移民签证及移民签证申请费将上调。签证申请费的上调适用于全球各地的美国签证申请人,原因包括安全保障方面的费用增加、新型信息技术系统的使用以及通货膨胀带来的影响。
非移民签证申请费将调高至131美元
从2008年1月1日起, 美国非移民签证申请费将从现行的100美元 调高至131美元。于2008年1月1日前交纳100美元 签证申请费的申请人如在2008年1月31日前进行面谈则无须补交差额。
于2008年1月1日前交纳100美元 签证申请费的申请人如在2008年1月31日之后进行面谈则须补交差额31美元。申请人必须在中国中信银行付清差额并出示交费收据后才能进行面谈。
于2008年1月1日后付费的申请人无论签证面谈日期定于何时均须交纳上调后的全额申请费131美元。
移民签证申请费将调高至355美元
从2008年1月1日起, 美国移民签证申请费将从现行的335美元调高至355美元。于2008年1月1日前交纳335美元申请费的申请人即使在2008年1月1日后接受面谈也不会被加收费用。
大部分移民签证申请人通过位于美国境内的国务院国家签证中心(简称NVC)交纳签证申请费。国家签证中心于2008年1月1日后寄出的交费帐单将反映此费用的上调。
从2008年1月1日起,美国驻华大使馆及各领事馆开始向签证申请人采集十个手指的指纹.
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已于2007年11月15日起开始向签证申请人采集十个手指的指纹。美国驻华各领事馆也正在向各自领区的非移民及移民签证申请人推行此项计划。
大家可能知道,非移民签证申请人从2004年年中已经开始接受两手食指的生物特征指纹扫描。
截止至2007年12月31日,美国位于全球各地的签证签发点都将从原来向签证申请人采集两个食指指纹进而变为采集申请人十个手指的指纹。
转为采集申请人10指指纹的作法将帮助领事官员根据犯罪历史记录更加快速有效地筛查出不合格的申请人。
这项程序上的变化不会改变哪些人需要提供指纹哪些人可以免留指纹的规定。像以前一样,只有符合外交或公务签证类别的申请人、未满14周岁或已满80周岁的申请人以及某些急需赴美接受紧急医药治疗的申请人可以免留指纹。
虽然每位申请人留十指指纹花费的时间比原来略长几秒钟,但这并未大幅增加申请人在签证大厅的停留时间,也未明显增加申请人的面谈等候时间。
美国驻华使馆总领事致旅游者的信
中国游客:
贵报最近刊登的题为“旅行社呼吁美国向中国游客开放”的文章,给人们留下了一个错误的印象,那就是美国的政策是不给中国公民发放旅游签证。
实际上,我们欢迎中国游客到美国来访问,我们热切希望给所有符合旅行签证条件的中国申请人发放签证。
事实上,美国不仅不限制和阻止中国游客,反而欢迎和鼓励中国游客赴美旅游。实际上,美国驻北京的使馆和驻上海、广州、沈阳和成都的领事馆于2006年共向中国赴美游客发放了268,000个签证。
由于我们发放的大多是一年期多次入境签证,这些签证的持有人在签证发放之日起的一年内都能多次前往美国。我们还向中国公民发放了其他类型的签证共83,000个。
美国驻中国的使馆和领事馆欢迎无论是散客还是旅行团游客提交签证申请。
不幸的是,我们只收到相对较少的旅游团申请。我们呼吁中国政府采取切实措施鼓励旅游团赴美旅游。我愿在此重申,美国签证官欢迎中国旅游团赴美旅游访问。
李启明
美国驻华使馆总领事
自2007年5月1日起, 未满14周岁或已满80周岁的申请人可通过代传递服务递交签证申请.
自2007年5月1日起,北京领事辖区内未满14周岁或已满80周岁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中信银行的免面谈代传递服务向使馆签证处递交非移民签证申请, 无需亲自到使馆递交申请。
14周岁以下的孩子申请非移民签证时不必亲自到使馆来递交申请。如果父母中至少有一人持有效的美国非移民签证,此年龄段的孩子可以通过免面谈代传递服务申请签证;如果14周岁以下孩子的父母或父母中的一人也需要申请签证,那么可以由父母(或父母中的一人)在前来面谈时同时携带孩子的签证申请材料替孩子一起申请。
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人如果申请非移民签证,并且以前从未被拒签过,也不必亲自到使馆来申请签证。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中信银行的双向代传递服务向使馆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 护照:护照有效期必须比申请人预计在美停留的时间长至少六个月;
2. 填写完毕的签证申请表格: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 (所有申请人必填) & DS-157非移民签证补充信息表 (已满16岁的申请人必填);
3. 一张照片:于6个月内拍摄的5X5厘米(2X2英寸)正方形白色背景彩色正面照。请将照片用胶水粘贴在DS-156申请表上;
4.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您可以在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780元人民币;
5. 未满14岁的孩子还需递交以下材料: 请递交孩子的出生证复印件/或家庭的户口本复印件,以及父/母护照的复印件和有效的美国非移民签证复印件。
大多数中信银行分支行收取200元人民币代理手续费。如欲了解更多有关通过本地中信银行递交代传递免面谈签证申请的信息,请到附近的中信银行咨询。 请注意申请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使用代传递申请服务。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也可以通过正常预约的方式亲自到使馆来递交签证申请。
请注意:使用免面谈代传递服务并不能保证申请人一定获得签证。签证官员在仔细审阅过通过代传递服务递交的申请后可能会要求个别申请人亲自到使馆接受面谈。
美国国土安全部于2007年2月20日成立旅客申诉中心
美国国土安全部的旅客申诉项目(Traveler Redress Inquiry Program) 为访美旅客提供了一个申诉的单点直接联系渠道。当旅客在美国入境口岸的安全检查过程中遇到困难并对此有质疑或需要寻求解决办法时可直接与国土安全部取得联系。这些困难包括:被拒绝或被延误登机、被拒绝或被延误出入境、或是被多次要求重复接受安全检查等。欲知有关旅客申诉项目的详细信息,请访问美国国土安全部的网页http://www.dhs.gov/xtrvlsec/programs/gc_1169676919316.shtm。
使馆将为持有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峰会(APEC)公务旅行卡的申请人优先安排面谈时间
持有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峰会(APEC)公务旅行卡的申请人如欲申请赴美签证将得到加急面谈的机会。欲知如何申请并得到加急面谈,请发传真至使馆签证处,传真号码为(010)6532-3178。请务必在传真上留下您的电话号码以便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