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是一个君主立宪国。自1814年奉行中立政策以来,在长期的和平环境下,由典型的农业国发展成为具有高度水平的资本主义工业国。随着物质财富的增长,教育也有了较大的发展。瑞典的学制原属于欧洲大陆的双轨制,后经过多次的改革,才改变成为单一化的学制。1948年批准的9年制统一学校,1950年开始试行。至1972年,9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已在全国普遍实行。
瑞典的教育行政管理权原掌握在教会、皇室手中,后来逐渐过渡到政府手中。学校的课程由国家统一规定。全国有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甚至规定了每个科目的主要内容和细则以及所要达到的目的。各级学校的行政机构简单,学校的用具和设备,从粉笔到校舍都是国家配给的,学校设备整齐划一。学校不设教务处、事务处,职工很少。主要由校长负责与上级联系。教师由国家任命,教师工资在指定银行领取。
2.义务教育。由9年一贯制的基础综合学校实施。招收7一16岁的学生。基础综合学校分为初级段(一至三年级)、中级段(四至六年级)和高级段(七至九年级)3个阶段。每班学生最多不超过30人。瑞典还为身心有缺陷的学生设有250所特殊学校。新体制的高中、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
a.新体制的高中。学制一般2一4年。设有几种不同修业年限的课程。分普通专业班和特殊专业班。普通专业班,2年制设有23种专业,3年制设有4个专业,4年制设有1个专业。特殊专业班,设有400多种不同类型的课程,一般分为初级特殊班和高级特殊班,修业年限有从一周到几年不等。有些特殊班程度较高,上完普通班后才可升入。新体制高中毕业生升学和就业有很大灵活性。1977年规定,学生无论由哪种类型的高中毕业,都可以进各种类型的高等学校学习。瑞典的学制改革,在形式上比较民主,但实行分化教学,多数人是准备就业的,说明仍然没有完全脱离双轨制。
b.高等教育。按过去的传统,每个高中毕业的学生都可进入高等学校。1969年,规定有5年工龄的25岁的成年人,可不问学历,进入大学对口的专业学习。1972年进一步规定,学完新制高中2年制课程的学生,也可以进各类高等学校。由于某些专业有名额的限制,如医疗系、口腔系、药学系、工程学系等,除读完高中课程外,还必须在高中选修物理、化学、数学、生物等课程才能进校学习。高等学校的修业年限,一般为3一4年。而法律、工程学系修业5年,医学系修业8年;还因学生程度的不同,可缩短或推迟修业年限,具有伸缩性。1968年和1977年的高等教育改革,使传统的以学术科为核心的系科失去了领先的地位。大学课程,按职业分为5类:技术、行政经济社会福利、医药、教学、文化新闻。政府的教育资金,也按这五类予以分配。大学的管理,全国分6区,20世纪80年代注意了地区的分布。全国现有高等学校35所。其中最老的大学是乌普萨拉大学(1477)、隆德大学(1668)、斯德哥尔摩大学~877年建立,1960年改为国立)。在北方设有于默奥大学(1963)、卢利奥高等学校(1971) 1980年高等学校学生158000人,其中女生86000人。
师资培养 统一综合学校前6年的教师是在20所教师训练学校培养的,修业年限2 5一3年,学生要接受学科教育和教育理论与实践的训绛。高级班的教师属于学科教师,需在大学接受教育,取得大学第一学位后,还要到具有大学水平的6所师范学院,进行1年以上的教育理论的学习和实践的训绛。高中的教师需在大学受8年的教育,职得第二学位后才可充任。教师是以登报招聘竞争的方式来任命的,这样可以防止不称职的教师进入学校。教师一旦被任命,可在学校工作到退休(63岁)为止。教师的职务稳定,也受到人们的尊敬。
c.成人教育。设有北欧国家所特有的民众高等学校。在训练政治和社会活动的成员上起着重要作用的,还有12个全国学习联合会组织的学习小组。函授学校、职业重新训练,通称为人民大学。这类教学组织遍及全国各地,对提高成人的学术水平起着积极的作用。1980年有200万人参加成人学习小组。20世纪已80年代以来,瑞典推行回归教育,即学生中途辍学去参加工作,然后再回到学校学习。认为这样有利于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习的积极性。